AGBA 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台,致力为大众和企业带来更美好的生活。我们一起分享财富、健康、商业、事业及个人成长等多方面的机会。

AGBA平台迅速扩展,旗下品牌数量陆续增加,务求为大众提供更好的金融及医疗保健选择。

AGBA 是一个崭新独特的业务平台,让大众与企业之间相互联系,一同成就更多财富、健康与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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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我们的金融实力,和拥有创意思维及丰富经验的团队,我们致力为更多人带来更多健康、财富和幸福。

      个人数据收集声明(”通知”)

      1.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管收集、持有、处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和其他信息,(1) 汇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定义见公司条例第 622 章),包括但不限于环一财富管理有限公司(1) 、 环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 环一信贷有限公司(4) 及环一国际地产有限公司(4)(统称为“汇邦集团”)(5)及(2) HCMPS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6)及其子公司和联系公司(定义见公司条例第 622 章)(统称为“ HCMPS ”(HCMPS 和汇邦集团统称为“我们”、“我们的”、“本集团” ) 可能会不时向您收集(“资料”)。更多信息载于我们的隐私政策声明,网址为: https ://www.agba.com/privacy-policy 。本通知规定了我们收集、持有、处理和使用资料的基础。

      2. 就本通知而言,“资料”是指 ( i ) 直接或间接与个别人士相关的任何资料,(ii) 可以直接或间接确定个人身份的资料; (iii) 以访问或处理资料可行的形式;除了该表达不包括您的病历和病史。

      3. HCMPS 可能会收集您的医疗记录和病史,其中包括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收集包含与个人身体和/或精神健康相关信息的记录(“医疗记录”),除非收到您的明确同意,HCMPS 不会与 汇邦集团共享这些记录。 请参阅 HCMPS 的“个人信息收集声明”,了解其保护医疗记录的政策和做法的详细信息

      4. 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您的资料,我们可能无法处理您申请的产品及/或服务的申请,或继续为您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5. 任何“本集团成员”是指汇邦集团及/或HCMPS,及/或他们各自任何子公司、联营单位及其任何分行和办事处。

      目的

      6. 您同意您的资料可在适用范围内用于以下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委任我们的服务类型以及您委任的机构:

      a) 处理您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申请,并为您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b) 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欺诈检测和交易监控程序,包括验证和评估与您有关的任何信息和记录;

      c) 管理、操作和维护您在我们这里的账户;

      d) 对您进行信用调查,并协助其他金融机构对您进行信用调查;

      e) 确保您持续的信誉;

      f) 处理您的查询和投诉;

      g) 与您沟通;

      h) 确定您欠我们的金额;

      i) 对您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

      j) 设计、维护、支持和增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k) 促销服务、产品和其他主题;

      l) 进行分析、研究和分析,以更好地了解您的需求、行为、偏好、兴趣、经历和习惯;

      m) 侦查、预防和投资犯罪,维护公共利益;

      n) 履行我们的义务、要求或安排,无论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以遵守或与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判决、法院命令、制裁制度、任何法律、监管、政府或其他当局的要求或要求有关;

      o) 让本集团的实际或建议受让人,或我们对您的权利的参与者或次参与者能够评估旨在成为以下主题的交易转让、参与或附属参与,并使实际受让人能够在业务运营或转让的权利中使用您的资料;

      p) (因为它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香港投资者身份识别和场外证券交易报告制度有关)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证券向您提供服务( “ 联交所 ”) 以及遵守 联交所和证监会不时生效的规则和要求,包括:

      (i) 根据联交所和证监会不时生效的规则和要求,向联交所及/或证监会披露和传输您的资料(包括 CID 和 BCAN(s)) ;

      (ii) 让联交所能够:

      (A) 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您的资料(包括 CID 和 BCAN(s))用于市场监督和监控目的以及执行香港联交所规则;

      (B) 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披露和传输此类信息,以促进其履行与香港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定职能;和

      (C) 使用此类信息进行市场监督分析;

      (iii) 容许证监会:

      (A) 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您的资料(包括 CID 和 BCAN(s))以履行其法定职能,包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监控、监督和执法职能;和

      (B) 根据适用法律或监管要求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披露和转移此类信息,

      就本段p)而言,“ BCAN ”及“ CID ”分别具有证监会持牌人操守准则第 5.6(b)(ii) 及 5.6(b)(iv) 段所赋予的涵义由证监会或在证监会注册;和

      q) 与上述目的相关或附带的任何其他目的。

      转移

      7. 我们将对资料保密,但我们可能出于上述目的将您的资料传输或披露给本集团不同的成员及/或以下各方,无论是在香港境内还是境外。我们可能会向此类受让人提供您的个人数据以获取利益:

      a) 任何以信用检查、遵守制裁、反洗钱相关检查、欺诈预防和犯罪侦查为目的的金融机构;

      b) 为您或代表您订立或拟订立交易的任何一方,或您已经或拟与之进行交易的任何一方;

      c) 任何一方提供或拟提供担保或第三方担保以担保或保护您的义务;

      d) 信用参考机构;

      e)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分包商或服务提供商(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纪人,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其他司法管辖区)向我们或任何业务成员提供与我们业务的运营、维护或促销有关的服务;

      f) 任何对我们或已承诺对此类信息保密的本集团的任何成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g) 任何实际或建议的受让人或参与人或次参与人、受让人、委托人、继任者或我们对您的权利的隐私政策声明中所述的一方;

      h) 任何交易所、清算所、本地或外国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机构或监管机构或其他当局,或自律或行业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商协会遵守义务、要求或安排由于我们在相关交易所、清算所管辖范围内或与之相关的财务、商业、业务或其他利益或活动,由我们或任何本集团成员承担或强加给我们或任何本集团成员的任何现在或未来的合同或其他承诺、本地或外国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当局,或自律或行业机构或协会;

      i) 任何当局、执法机构或监管机构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则、条例、准则和准则;或我们或业务的任何成员对其负有约束力义务(或我们被期望遵守)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以满足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准则或指南要求下的披露要求;

      j) 在违约的情况下,收债机构;和

      k) 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用于第5 k)段中规定的目的。

      8. 对于与您在 2011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申请的按揭贷款有关的资料(如果适用,无论是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无论是以您的个人名义还是与他人联名),以下与您有关的资料(包括不时更新的以下任何资料的资料)可能由汇邦集团代表他们自己及/或作为代理人提供给信用咨询机构:

      a) 全名;

      b) 每笔按揭贷款的能力(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无论是以您的个人名义还是与他人联名);

      c) 身分证号码或旅行证件号码;

      d) 出生日期;

      e) 通讯地址;

      f) 每项按揭的按揭帐号;

      g) 每项按揭贷款的融资类型;

      h) 每项按揭贷款的按揭账户状态(例如有效、关闭、注销);和

      i) 每项按揭的按揭帐户关闭日期(如有)。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将使用由汇邦集团提供的上述资料,以统计阁下分别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不时向香港信贷提供者持有的按揭数目,无论是否由阁下单独持有名称或与他人联名,信贷提供者在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消费者信贷资料库中共享(须符合根据该条例批准和颁布的《消费者信贷资料实务守则》的规定)。

      9. 汇邦集团可能会在以下过程中不时访问信用咨询机构持有的消费者信用资料(按揭贷款计数除外):

      a) 考虑消费者信贷申请;和

      b) 审查和更新任何已授予或将授予的信贷额度。

      10. 汇邦集团可能会在以下过程中不时访问信用咨询机构持有的按揭贷款数量:

      a) 考虑消费者信贷申请;和

      b) 审查和更新任何已授予或将授予的信贷额度,

      在此类便利(按揭贷款除外)的数额不少于该水平或由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不时规定或批准的机制确定的每种情况下。

      直接促销

      11. 您的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和电话号码用于直接促销目的,但除非我们收到您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否则我们不会使用该资料。

      12. 您的资料可能用于向您推销我们自己及/或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产品和服务。

      13. 可以销售以下类别的产品、服务和主题:

      a) 支付、金融、保险、银行等相关产品和服务;

      b) 健康、美容及其他相关产品和服务;

      c) 奖励、忠诚度、联合品牌或特权计划以及相关产品和服务;

      d) 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金融、保险或银行产品和服务;

      e) 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健康、美容和其他相关产品和服务;和

      f) 用于慈善及/或非营利目的的捐赠和捐助。

      14. 上述产品、服务和主题可能由我们及/或:

      a) 本集团的任何成员或本集团聘用的任何代理人或承包商;

      b) 我们或公司任何成员的促销或研究服务提供商;

      c) 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或任何业务成员(例如第三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奖励、忠诚度、联合品牌或特权计划提供商);和

      d) 慈善或非营利组织。

      15. 除了我们自己促销上述产品、服务和主题外,我们可能会将第10段中描述的资料提供给第13段中描述的所有或任何人,供他们用于促销这些产品、服务和主题,并且我们需要您为此目的的书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

      16. 我们可能会因向第 13 段中的人员提供您的资料而收到金钱或其他财产作为回报,并且在征得您的同意或不反对时,我们会告知您我们是否会因提供您的资料而收到任何金钱或其他财产作为回报 对那些人。

      17. 即使有任何相反规定,我们也不会将您的病历或病史用于直接促销。

      18. 如果您反对将您的资料用于直接促销的提议,请使用“联系方式”部分中列出的详细信息与我们联系。

      19. 在未来的任何时候,如果您希望选择退出我们将您的资料用于直接促销目的,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的保障资料主任。

      访问和权利

      20. 您有权:

      a) 检查我们是否持有您的资料并有权访问该资料;

      b) 要求我们更正您的任何不准确资料;

      c) 确定我们关于您的资料的政策和做法;

      d) 应要求获知我们定期向征信机构或收债机构披露哪些资料项目,并提供进一步信息,以便能够向相关征信机构或收债机构提出访问和更正请求;和

      e) 汇邦集团向信用咨询机构提供的任何账户资料(包括,为免生疑问,任何账户还款资料),指示汇邦集团在全额还款终止账户后,提出请求征信机构可以从其资料库中删除此类账户资料,只要在终止后五年内发出指示,并且在这五年内的任何时间没有持续超过 60 天的账户违约付款年。账户还款资料包括上次到期的金额、上一个报告期间的付款金额(即汇邦集团最后一次向信用咨询机构提供账户资料之前不超过 31 天的时间)、剩余可用信贷或未偿余额和违约资料(即逾期金额及逾期天数、逾期金额结算日、逾期60天以上违约金额最终结算日(如有))。

      21. 如果与账户有关的任何拖欠付款,除非拖欠的金额在发生此类拖欠之日起 60 日届满前全额偿还或注销(因破产令除外),账户还款资料可由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保留,直至最后清偿违约金额之日起五年届满为止。

      22. 如果帐户中的任何金额因针对您的破产令而被注销,则无论帐户还款资料是否显示任何持续超额付款的违约,信用资料服务机构可能会保留帐户还款资料60天,直至最终清偿违约金额之日起五年届满或自您向信用咨询机构提供证据通知破产解除之日起五年届满,以较早者为准。

      23. 汇邦集团可能已经从信用咨询机构获得了您的信用报告。如果您希望访问信用报告,环一将告知相关信用咨询机构的联系方式。

      24. 我们保留就遵从任何访问您的资料的请求向您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

      25. 本通知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您作为条例规定的资料主体的权利。

      联系方式

      26. 请求访问我们持有的资料或更正我们持有的资料,或请求有关我们的资料政策和做法以及我们持有的资料种类的信息的人,应发送至:

      保障资料主任
      汇邦集团大厦
      香港湾仔庄士敦道68号

      杂项

      27. 尽管您随后声称撤回同意,但您的资料可能会继续存储、披露、传输和以其他方式处理,用于本通知中规定的目的,无论是在此类声称撤回同意之前还是之后。

      28. 如果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9. 我们会不时更新此声明以及我们的隐私政策声明 (https://www.agba.com/privacy-policy)。我们鼓励您熟悉本声明 和我们网站上的隐私政策声明。通过完成并继续使用相关表格或程序,您确认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声明。

      版本:2023 年 2月

      注:

      (1) 保险及强积金计划的经纪服务由环一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环一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持牌保险经纪公司(保监局牌照号码:FB1452)及强积金主事中介人(强积金注册编号:IC000579);

      (2) 基金产品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由环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销及/或提供,环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持牌法团(证监会中央编号:AFQ784);

      (3) 放债人业务(包括按揭服务)由环一信贷有限公司提供 (放债人牌照号码:1207/2022);

      (4) 纯粹香港以外之物业代理业务,由环一国际地产有限公司提供 ; 及

      (5) 其他不受规管的产品和/或服务由汇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

      (6)(a) 医疗保健服务(从实时健康监测到病理分析的专业咨询)由汇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战略伙伴HCMPS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及其有联系公司(统称“HCMPS”)提供。

      (b) 医疗服务及医疗保健服务由HCMPS旗下葵芳医务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名称为葵芳医务中心)及丽港城医务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名称为丽港城医务中心)及/或任何其他中心 不时提供。